IOT数字世界价值论(下)

        只有当我们树立了数字世界基本的价值观,并达成了数字世界基本的价值共识,基于这个价值观和价值共识的相应价值体系才能逐步形成。在我们物理世界,“财产是人类道德的核心”。财产权是人类文明与野蛮的分水岭,同样,在价值体系上运转的数字世界才不失道德的基本依靠,才能演化独特的文明。

        在数据觉醒的IOT数字世界中,数据的价值是与生俱来的,而数据价值的表现依然是通过数据来计量和呈现,所以我们制定数据的价值和价值的数据的基本原则:从数据的角度看价值的数据是隐性的,从价值的角度看数据的价值是显性的。同时,我们从价值的角度来看数据,一切数据是平等的,具有公平公正的价值权益。确保数据整体在价值外衣的包裹下进行数据流转,完成价值交换,需要数字世界开天辟地之时,就遵照数字世界的价值共识机制,构建出了万物随时可以触达的价值链。

        做为创世者,我们构建万物互联的IOT数字世界,加入到IOT数字世界的万物,不管是我们人类自身,还是人类之外的各种物种、设备、产品等,在数字世界中,都是意识觉醒的平等的万物之个体,这些个体都是具备物格:带有多种特质和属性的综合体。物格包含比如唯一性、可成长性、连接性、功能性、社会性、反应力、执行力等等。从物理世界的视角来看,在个体的这些诸多基本属性中,连接性相对于其它属性来说在物格中是位于第一性的。只有具备了连接性的万物,才能数字化为数字世界的一员。而其它能力的强弱在数字世界中不代表地位的高低和价值的大小,它们遵循数字世界中统一的度量衡来做价值产生和消耗的依据。

        在数字世界基本价值观下,结合数据价值的基本原则和连接第一性原则,在IOT数字世界中数据不是孤立产生和孤立存在的,而是在数字世界价值体系下产生和存在的。在IOT数字世界中,万物出现的第一时间,万物数据产生的第一时间,它们就在数字世界的价值链中留下了自身的价值烙印。同时,随数据的流转进行价值的交换。数字世界时空无界且信息透明、公平公正,所以数据流转本身不产生价值的变化。而在我们现实物理世界,商品的流转在商品的价值流转基础上,其实还会产生价值的变化,表现出价格的属性。

        在我们现实物理世界中,在数字化时代的不同阶段,数据的产生都是独立的,并先于价值的产生而产生。这些数据包括主动数据和被动数据。主动数据很大程度上是人类活动和物类(包括机器设备等)活动(终究也可归结为人类一般劳动)的附加产物,也就是人类创造价值过程中的附加产物,是一堆完全没有价值觉醒的无意识短暂存在。被动数据很大程度上是被人类主动记录或创造出来的,有部分的价值觉醒,但是在其产生到实现价值之间,距离漫长而遥远。

        在互联网时代之前的数字化初始时代,数据的产生和存在都是孤立的,数字化的价值体现不在于数据本身,而在于数据产生的过程中对生产力和效率的提升。在基于web的互联网时代,我们更着重于知识的传承和资讯的展示,开放和自由是其蓬勃发展的核心,因而支撑的基础技术都具备很强的人文自由主义精神。这种自由主义精神这对互联网时代的影响有多持久和深远,对数字世界的构造就有多阻碍重重。在商品和交易数字化阶段,数据在用户端的价值意识依然没有觉醒,数据仅仅被平台方强取来,并用作促成更多商品交易的润滑剂和催化剂。当进入行为和过程数字化阶段后,因为数字化的程度更加深入,数据产生的量更加的巨大,于是开始提出了大数据的概念,尝试从数据中挖掘价值,从而推动数据的价值开始有了部分觉醒,但是不幸的是,这些价值觉醒的数据因为归属不清,界限不明,不但依然难以找到价值公平兑现的机会,反而却迎来了更多垂涎的目光,更加疯狂和赤裸裸的偷窃和侵占。

        而在我们即将到来的感知和思维数字化阶段,我们一定会迫切需要有完全觉醒的数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通过这越来越深度的数字化,从而以造物主身份去构建并演化IOT数字世界。

        我们当前现实物理世界,在几百年的工业革命中形成了纺锤形社会结构,我们是分层级而存在的。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我们总是把关系和能力物化为价值。对我创造的物体,我们总会按处理能力、存储能力、感知能力等等多种维度来区分强智能设备、弱智能设备,或者采集器、处理器、执行器等等。能力越强的总是代表价值越大。在数字世界中,一切并非简单如此,万物价值的净值在于消耗和产出比。

        在IOT数字世界构建之初,为了维护新世界的准则和规律,我们不能把物理世界这种层级关系和能力物化的价值带入到数字世界中去。无论是以人的身份还是物的身份进入数字世界,不管物理世界中你是多么富有、多么美貌、多么睿智,抑或是多么臭名昭著、多么卑微不堪,在这里都只具备最初始的存在价值。只有参与到数字世界的演化进程中,在数字世界中持续产生数据,创造数字价值,作为数字世界一员的价值才会逐步积累。当然能否增长就看产出能否多于对资源的消耗。这个在数字世界之初,数字价值没那么凸显时是必要的。

        价值不能带入数字世界,但是数字世界产生的价值可以反馈于物理世界中。物理世界形成一个新的稳定的社会模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金字塔到纺锤形,经历了几百年时间的沉淀。稳定的社会模型不会突变,但是一定会在数字世界的反馈中朝一个更合理的新的模型逐步转变。

        数据是IOT数字世界万物存在并活动着的证明,也是推动这个数字世界演化的源动力。数据的价值性需要其财产权来进行界定。解决数据归属的问题就能解决数据财产权的问题。在IOT数字世界中,数据的归属问题其实是很简单的,因为万物具有独一无二的物格,所以谁产生数据谁拥有数据。任何其他个体想要得到这些数据就一定付出对应的代价。相对而言,数据价值反馈到物理世界,这个归属就比较复杂,但是必需要界定清楚的。这个基本参照物理世界社会关系和价值体系。比如一台接入数字世界的智能家电,是厂家生产了它,是最终用户购买了它并使用它,同时需要各种资源供应。就如一个被送养的孩子,厂家给了它生命,用户帮助它成长,这样的数据归属应该遵照社会和价值体系,不同的数据归属不同方。而在数字世界中形成的新的关系一并具备关系继承权。

        数据如果没有价值性,就不具有财产权,它就可以被随意窥视、任意攫取、肆意挥霍。即使当某些数据被觉得有价值,而又因为我们物理世界的信息不对称,价值就很轻易被信息强权者所剥夺。在IOT数字世界中,数据的财产权因其价值的与生俱来而一样与生俱来,所以谁也别想对数据进行贬损、偷窃或抢占。

        在IOT数字世界中,数据包括万物的存在的描述和随同万物在数字世界的行为协同过程。这种行为协同过程可能仅仅是数据的生成,也可能诞生出新的存在,或演化出完全未知的趋势。

        自发诞生的新物种对物理世界的巨大价值,因数字而生的新存在,可以被数字世界的造物主的人类在自己的物理世界进行物化尝试,可能成为横空出世的现象级产品。比如乔布斯的IPHONE,可能其实就是乔帮主大脑中构建的数字世界中演化出来的新物种在物理世界的物化重现。

        演化产生的新趋势在现实物理世界也具有重大意义,这种趋势可能物化在物理世界后形成新的流行趋势、发展方向。当然不是所有流行的东西就是好东西,比如流行病,但是这种不好的东西,在物理世界就可以遵循规律去避免它。

        IOT数字世界的价值体系和物理世界价值体系各自独立运转并深度交织,反映到物理世界中就是物理世界的价值得到深度发掘,社会整体财富极大丰富。

        ​​​​​​对于我们人类个体来说,我们自身的数字化体以及我们拥有数据归属的数字世界万物,在数字世界演化中时时刻刻在创造价值,这些价值和我们物理世界的物化价值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凭借IOT数字世界这个庞大世界的返哺供养,我们人类的个体每个人或许能真正实现天生我才必有用。。。。。。我们在物理世界忙碌一生,真的有几人完全实现了自身价值?又有谁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获得了应得的那一份?

        而对于我们人类整体来说,我们创造的IOT数字世界肯定不是内卷,而是心灵的无限外扩,在无限可能中寻找最可能。。。。。。跨越宇宙星际的不一定是物质的实体,光速的数据能更先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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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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